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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区域投资合作的公告
作者:      日期:2017年09月30日      浏览:1241

关于开展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区域

投资合作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东莞第二轮对口帮扶韶关工作,打造“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韶关配套区——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加快振兴发展步伐。现韶关装备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就开展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区域投资合作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合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互惠互利、实现共赢为目标,诚邀各方投资人合作投资开发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区域,欢迎有意愿的投资人前来洽谈(相关意向条件详见附件)。

公告时间:2017930日至1020

附件:《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区域投资合作意向书》(样本)

联 系 人:甘家发

联系方式:0751-8708233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莞韶大道黄沙坪创新园13号楼



附件:


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区域

投资合作意向书

(样本)

甲方:韶关装备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为全面推进东莞第二轮对口帮扶韶关工作,打造“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韶关配套区——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以下简称“装备园”),加快振兴发展步伐。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共赢的目标,就乙方投资装备园综合服务中心区域地块(近期将建设办公楼租赁给甲方,远期将开发租赁式公寓、销售型配套住宅、商业物业自主运营),达成以下合作意向:

第一条     规划方案:1.若乙方获得综合服务中心区域地块使用权,且签订协议后1月内,提供不少于3套综合服务中心区域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办公楼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 m2,含地下室);方案由甲方比选后确定。

第二条     建设时间:乙方要在获得地块使用权一年内完成办公楼建设,并达到交付使用标准;六年内完成剩余区域的开发建设。

第三条     租赁面积:原则上建设的办公楼由甲方全部承租,开发的租赁式公寓、销售型配套住宅、商业物业由乙方处理。

第四条     租赁年限:10年。

第五条     租金标准(含税):办公楼35/ m2/月,建设至基本满足进驻办公的条件,包括:(1)提供全区域满足办公要求的装修;(2)公共写字楼楼前楼后过道、绿化建设。装修包括但不限于地面沥青或铺砖、墙面刷白或铺板或铺砖、通水、通电、通网络、通空调、通灯光等内容。

若甲方要求乙方进行办事大厅、会议室、接待室、展览厅、饭堂等区域精装修(含信息化建设),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图纸、造价后,按10年折旧计入租金。即,如投入600万元、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每月增加租金为600万元/10/12个月/2万平方米=2.5/平方米(含税)。

第六条     租金递增:每三年递增10%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可以根据甲方需要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乙方可以享受甲方招商引资入园企业优惠政策。

3、甲方可按成本价(+合理利润+利息)回购乙方所投入的全部或部分物业,回购价格及方式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第八条     本协议仅为双方合作意向性文件,具体合作在乙方获得综合服务中心区域地块使用权后另行签订合同或协议。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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