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莞韶众创(装备)中心(一期)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作者: 日期:2015年12月02日 浏览:1081
各潜在投标人:
“莞韶众创(装备)中心(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已于2015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在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如下,如有与原公告及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本说明为准:
投标单位(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的牵头人)在网上报名并确认参加投标后,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历天前,向招标人提供投标诚意金十万元,若投标单位中途放弃投标,诚意金不予退还。诚意金可以选择电汇(建议方式)、支票、银行汇票或招标人认为可以接受的方式中任何一种。诚意金递交成功后,由投标单位(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的牵头人)授权委托人凭授权委托书(若以联合体报名同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到招标人处取得招标人出具的诚意金收据,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诚意金收据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收款单位:韶关东沐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莞银行韶关分行
账号:560009001000688
诚意金相关财务联系人:刘冠雯 联系电话:8708233
投标诚意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七天内无息退还。
特此通知。
“莞韶众创(装备)中心(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已于2015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在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如下,如有与原公告及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本说明为准:
投标单位(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的牵头人)在网上报名并确认参加投标后,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历天前,向招标人提供投标诚意金十万元,若投标单位中途放弃投标,诚意金不予退还。诚意金可以选择电汇(建议方式)、支票、银行汇票或招标人认为可以接受的方式中任何一种。诚意金递交成功后,由投标单位(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的牵头人)授权委托人凭授权委托书(若以联合体报名同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到招标人处取得招标人出具的诚意金收据,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诚意金收据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收款单位:韶关东沐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莞银行韶关分行
账号:560009001000688
诚意金相关财务联系人:刘冠雯 联系电话:8708233
投标诚意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七天内无息退还。
特此通知。
招标人:韶关东沐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