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保障房(两限房) 及配套公建设施项目一期工程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作者: 日期:2015年12月02日 浏览:1228
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保障房(两限房)及配套公建设施项目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获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日止) ,具体内容如下:
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不通过有效性审查,理由: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人情况表后未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韶关市骐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韶关市莞韶工业园管委会办公楼9楼
招标代理: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盖章)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13428842874
招投标监督部门: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交易中心: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日 期:2015年11月27日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省国际工程 |
广州市财贸建设 |
贵州三维工程建设 |
投标报价(元) |
905400.00 |
986000.00 |
885280.00 |
项目经理 |
刘崇斌 |
张锡均 |
夏克非 |
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不通过有效性审查,理由: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人情况表后未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韶关市骐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韶关市莞韶工业园管委会办公楼9楼
招标代理: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盖章)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13428842874
招投标监督部门: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交易中心: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日 期:2015年11月27日